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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非公有制企业律师服务团成员遴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6月1日 来源:宜昌市工商业联合会 阅读748次
  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引导民营企业守法诚信经营,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根据《湖北省非公有制企业法律服务库管理办法》,宜昌市工商联拟向社会公开选聘第二批非公有制企业律师服务团成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数
  宜昌市辖区的执业律师,20名左右。
  二、遴选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行、职业道德、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2.执业3年以上的专职律师,近3年内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业处分或纪律处分;
  3.具备奉献精神,自愿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登录宜昌市工商联网站下载《宜昌市非公有制企业律师服务团成员申报审核表》,如实、准确填写,粘贴合适表格大小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律师执业证等复印件证明材料。
  2.报名时间。2023年6月1日至12日。在规定时间内将《宜昌市非公有制企业律师服务团成员申报审核表》纸质版一式三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提交至市工商联投诉服务中心。逾期不接受报名。联系人:刘洋,联系电话:15897519555。
  (二)审核
  报名截止后,市工商联对报名、推荐的人员是否符合遴选条件进行审查,综合考虑年龄结构、专业比例等因素,并征求市司法局意见,拟定律师服务团成员人选。
  (三)公示
  通过市工商联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工商联向其颁发聘书,并报省工商联录入法律服务库。
  四、工作职责与任务
  1.协助市工商联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健康发展;
  2.宣传国家法律、法规,为工商联、商(协)会及非公有制经济主体提供法律服务;
  3.根据工商联要求,就咨询事项进行调研、考察和论证,提出意见和建议;
  4.指导商(协)会,非公有制企业开展法治商会、法治民企建设,举办法律讲座培训,开展“法律三进”“六个一”法治体检活动。
  5.接受市场主体委托,为其调处纠纷或提供非诉法律事务、民事代理及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
  6.根据自身专业选择专项服务领域,为非公有制经济主体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和法律课题研讨;
  7.开展与律师从事非公有制经济主体法律顾问业务有关的其他活动;
  8.根据需要,积极履行工商联赋予的其它职责。
  五、其他事宜
  1.本次遴选报名者要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

  2.由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商(协)会向非公有制企业律师服务团成员发起法律咨询服务诉求任务,实行免费义务服务。涉及案件代理和专项服务按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附件:《宜昌市非公有制企业律师服务团成员申报审核表》


  宜昌市工商联
  2023年6月1日
主办单位:宜昌市工商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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